2019年5月13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2.0版本。据悉,等保2.0将在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等级保护制度是我国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制度、基本国策,是国家网络安全意志的体现。《网络安全法》出台后,等级保护制度更是提升到了法律层面。等保1.0的时代于2008年正式拉开帷幕,经过10余年的实践,为保障我国信息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已经逐渐开始不适应网络环境的变化。为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解决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和工控领域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工作的需要,由公安部牵头组织开展了信息技术新领域等级保护重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的工作,等级保护正式进入2.0时代。等保1.0版本主要强调物理主机、应用、数据、传输,而2.0版本增加了对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工业控制和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的全覆盖。
相较于等保1.0,等保2.0发生了以下主要变化:
第一,名称变化。等保2.0将原来的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改为《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与《网络安全法》保持一致。
第二,定级对象变化。等保1.0的定级对象是信息系统,现在2.0更为广泛,包含: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网络、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物联网系统、工业控制系统、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网络等。
第三,安全要求变化。基本要求的内容,由安全要求变革为安全通用要求与安全扩展要求(含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工业控制)。
第四,控制措施分类结构变化。等保2.0依旧保留技术和管理两个维度。在技术上,由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变更为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
心;在管理上,结构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调整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
第五,内容变化。从等保1.0的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五个规定动作,变更为五个规定动作+新的安全要求(风险评估、安全监测、通报预警、态势感知等)。
等保2.0的发布,是对除传统信息系统之外的新型网络系统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的有效补充,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实现国家网络安全战略目标的基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网络运营者成为等级保护的责任主体,如何快速高效地通过等级保护测评成为企业开展业务前必须思考的问题。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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